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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:对在四城区购买新房的多子女家庭予以补贴,最高5万元

搜搜狐焦点北京站2025-11-27 11:29| 2025-11-27 00:00 21 阅读 583 字

北京11月27日消息(记者门庭婷)11月25日,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《关于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通知》征求意见稿,征求意见时间至2025年12月24日。

通知主要明确四个方面内容:一是补贴对象。本通知施行期间,在鼓楼区、台江区、仓山区、晋安区(以下简称“四城区”)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多子女家庭。其中: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生育二孩、三孩的家庭;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,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开发建设并面向市场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,不包括限价房、保障房、安商房、人才房等非市场化住宅,也不包括司法拍卖类房产、非住宅及二手房等。

二是补贴标准。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二孩家庭,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购房总价款1%予以补贴,每套不超过3万元;对在四城区购买新建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三孩及以上家庭,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购房总价款1.5%予以补贴,每套不超过5万元。

三是子女数量认定。家庭子女数量以购房时点实有子女数量为准,并对初婚家庭、再婚家庭、离异或配偶死亡等情形的认定做了明确规定。

四是补贴流程。按照多子女家庭委托售房企业申请、区(住建)房管局受理审核、市住建局公示、市财政局发放补贴资金等流程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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